實價登錄新制上路,實價登錄申報內容報你知!

面對居高不下的房價,行政院長蘇貞昌去年宣示打炒房的決心後,相關部會隨即拋出一連串房市健全的措施,隨著實價登錄新制上路,實價登錄申報內容與變革報你知:地號、門牌完整揭露,預售屋全面納管、即時申報,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加重屢不改正罰則,紅單交易納管、禁止轉售第三人,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備查。

實價登錄2.0對房市的影響

面對居高不下的房價,行政院長蘇貞昌去年宣示打炒房的決心後,相關部會隨即拋出一連串房市健全的措施,從「地政三法」修正草案三讀通過、央銀祭出「不動產信用管制措施」、財政部預告將修正「房屋稅」,昨(25)日內政部再提下一波動作。

內政部為解決「實價登錄1.0」的房地產交易資訊僅揭露區段化、去識別化的呈現方式,引發外界質疑只能看出「建物門牌號碼區間值」,推出「實價登錄2.0」相關修法(包含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並於去年底三讀通過。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昨(25)日於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上表示,實價登錄2.0修法已由總統公布後實施,內政部正持續地與地方政府共同研商相關配套子法,以及表單或系統等建立,內政部長徐國勇已明確指示,要在今年7月1日前完成,並以此日期為目標,請行政院同意後發布實施。

對此,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鄉林集團董事長賴正鎰認為,實價登錄2.0的上路時程過於倉促,許多業者至今仍對於相關規範、法規一無所知,盼政府端出完整配套並加強與相關業者、公會溝通,給予業者緩衝的時間。

(1)  預售屋買賣透明化?

過去由於預售屋的價格資訊不對稱,部分業者會以各種推銷話術,為了高價出售,有些業者甚至還會製作假的銷控表、其他建案機密市調表,來誤導消費者。

※這些話術你有聽過嗎?

「案子很搶手,賣到剩個位數,要買要快!」
「現在賣五成了,下周要加價,想買要快!」
「你想看的樓層/坐向/坪數,剛好賣完。」
「這戶突然退戶,要就現在買,不然就被搶走了。」
「建商決定釋出自己想保留的那戶。」
「老闆說這價格可以賣,但是現在就要決定。」
「這一戶特別算你便宜,不能告訴別人。」
「別人都賣這麼高,我們的算便宜了!」

最後,這些被話術哄騙的消費者,在倉促下訂後,才驚覺自己買到不合適或者比別人還貴的房子。

實價登錄2.0上路後,預售屋的價格和銷售狀況就得「邊賣邊公開」,雖然有30天時間差,還是可以大幅減少業者操弄價格的空間。

(2)  新屋供給不足?

實價登錄2.0納管預售屋之後,由於銷售前須將銷售資訊、買賣定型化契約報請地方政府備查,審核將增加建案開賣前的作業時間,且在營建成本持續上漲的情況下,部分建商可能會以先建後售的方式,來降低成本風險,造成新屋供給不足的問題,買屋者的選擇也會變少。

(3)  房價下跌有望?

實價登錄2.0、房地合一稅2.0上路後,許多民眾都期待能減緩房價上漲的速度,甚至讓房價下跌,不過這些人恐怕要失望了。

由於現在的低利率環境,加上市場資金氾濫,且原物料上漲、缺工嚴重的問題,短時間內也難解決,使得營造成本居高不下,間接撐起房價。因此,即使政府積極出招打炒房,頂多會讓房價震盪起伏一陣子,要下跌是不太可能的。

實價登錄2.0新制上路,避免炒房

行政院會12月10日通過實價登錄2.0三法及所得稅基本稅額條例修正草案,透過揭露完整門牌或地號、預售屋全面納管並即時申報、加重處罰等方式,避免不動產價格不當哄抬。

行政院會上午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地政士法」第26條之1、第51條之1、第59條修正草案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之1、第29條、第40條修正草案。

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上轉述,行政院長蘇貞昌說,為健全房市、合理房價,上週院會國發會已就「紅、登、稅、貸、宅」5大面向提出具體對策,其中,修正實價登錄3法就是重要措施之一。

蘇貞昌說,這次在保障民眾隱私權前提下,精進不動產成交資訊申報登錄制度,透過「揭露完整門牌或地號」、「預售屋全面納管並即時申報」、「增加主管機關查核權」及「屢不改正加重處罰」等方式,提供更透明、即時、正確的不動產交易資訊,改善資訊不對稱情形,有助避免不動產價格不當哄抬及消費糾紛,這對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落實居住正義,是相當重要的一環。

內政部進一步說明,目前預售屋成交資訊,是由代銷業者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後30日內,才將代銷建案整批申報。這次修法將申報時機提前到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後30日內即需逐案申報,且將自行銷售預售屋者全面納管,可使預售屋交易資訊更為透明,並縮短資訊揭露時間。

不用擔心隱私外洩

由於現行門牌(地號)以30號區間揭露,外界認為不夠透明。內政部說,考量門牌、地號及價格是不動產的標示資料,與個人隱私無關,所以這次修法比照英、美等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度高的國家,將成交個案的門牌或地號完整顯示,促進交易資訊更加完整透明,避免交易當事人錯誤判斷。

至於申報登錄案件內的個人資料,內政部表示,仍將依法加以保護,絕對不會對外洩漏。

內政部說,這次修法也將主管機關查核權提升到法律位階,除由各地方政府持續辦理例行性查核外,未來內政部對於價格疑有不實的個案,將可直接向相關機關或金融機構進一步查閱有關文件,確保交易資訊真實正確。

另為遏止實務上有申報登錄義務人屢不改正,刻意隱匿資訊進行炒作哄抬情事,修法對於未申報或價格不實經3次處罰仍未改正者,將加重處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且就包含多戶(棟)建物交易的案件,將以1戶(棟)1罰為原則。

此外,行政院會上午也通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8條修正草案。

蘇貞昌說,為維護租稅公平,並杜絕個人藉由設立公司或股權交易,規避不動產交易稅,這次修正增訂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以防止有心人士鑽營逃漏,遏止房地炒作。

蘇貞昌說,修法將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且設立未滿5年的高風險新創事業排除適用,兼顧台灣培植新創事業,以帶動產業轉型的政策目標。(新聞來源:yahoo!新聞)

實價登錄2.0申報內容與變革

實價登錄六大變革文宣

(1) 地號、門牌完整揭露

原本舊制只揭露區段化的地號或門牌,新制改為完整揭露詳細的地號及門牌資訊,並溯及已揭露的案件,讓交易資訊更為透明。

(2)  預售屋全面納管、即時申報

新制將預售屋納管,銷售前,須將銷售資訊報請地方政府備查;售出後,須在簽訂買賣契約日起30日內,申報成交價格等資訊,避免不肖建商哄抬價格。

(3)  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加重屢不改正罰則

新制上路後,地方主管機關得向交易當事人調閱相關文件,對於疑有不實申報登錄價格者,中央主管機關可向稅捐等機關或金融機構查閱有關文件。

此外,未依限申報、申報價格或交易面積不實者,按戶(棟)處3萬~15萬元罰鍰,經2次處罰仍未改正者,可加重按次處30萬~100萬元罰鍰。

(4)  紅單交易納管、禁止轉售第三人

新制規定,銷售預售屋在收受定金時,應以書面契據(如預約單、標明標的物和價金等事項,且不得約定有保留出售、簽約的權利,或其他不利於買方事項,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此外,買方也不得將預售屋紅單轉售第三人,避免不肖人士炒作紅單交易市場。若違反規定,將按戶(棟)處15萬~100萬元罰鍰。

(5)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備查

新制規定,預售屋銷售前,應將買賣定型化契約報請地方政府備查,若使用的契約違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按戶(棟)直接處6萬~30萬元罰鍰,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實價登錄2.0預售屋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