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協商缺點有哪些?優點又有哪些?

債務協商缺點有哪些?優點又有哪些?債務協商缺點有聯徵註記,無法使用信用卡,無法申請貸款。債務協商優點則有債務整合、還款程序相對單純,延長還款時間,降低貸款利率,減輕壓力,簡而言之,債務協商可以減輕利息產生,利率最低可到0%,但須注意只有利息,不包含本金。

債務協商的優點及缺點

(1)債務協商優點

  • 債務整合

申請債務協商之後,擁有最大債權的銀行會出面負責統整債務,所以後續還款時不再需要分別向各家銀行進行還款,每月只需將款項繳給最大債權銀行,再由該銀行統一進行款項分配到各債權銀行,還款程序相對單純。

  • 延長還款時間

申請前置協商之後,銀行會根據債務人的狀況,協商特別訂出還款計畫,最長期限為180期,也就是15年的最長期限;若協商後還款期數超過15年,符合條件者可以辦理二階段清償,只要先還6年狀況良好,就可以再協商進行第二階段的還款計畫

  1. 月收入 - 每月必要生活支出 = 每月最低可還款金額
  2. 無擔保總債務金額 ÷ 每月最低可還款金額 = 還款期數
  • 降低貸款利率

依據《金融機構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作業準則》,內容規定:清償方案的利率,以不高於原債權平均利率為原則。

簡而言之,債務協商可以減輕利息產生,利率最低可到0%,但須注意只有利息,不包含本金

  • 減輕壓力

債務協商的目的是希望債務人可以提高還款意願,在申請協商後,只要協商成立,即可有效降低利息支出也可以延長還款期限,這使得每個月需還款的金額變少,能讓債務人有效的減輕還款壓力

(2)債務協商缺點

  • 聯徵註記
  • 無法使用信用卡
  • 無法申請貸款

申請債務協商後信用報告上就會註記,借款人於何時與銀行達成債務協商協議資訊,所有的金融機構會立即強制停止申請人的信用卡使用,同時也會停止核准新申辦的信用卡及新的貸款授信,未來就算欠款結清,聯徵報告上仍會有紀錄

同時依據不同程度的協商會有不同的聯徵註記揭露期,就算繳款完成後銀行也有可能因為註記的關係,無法馬上使用信用卡或申辦貸款。

  • 消債條例前置協商註記
  1. 前置協商不成立:結清日起加六個月。
  2. 前置協商成立:清償完成日或提前繳清日起加1年。
  3. 毀諾未清償:從毀約日起加3年。
  4. 毀諾後清償:全部債務清償日起加1年,但不超過毀約當日起加3年。
  • 個別協商註記
  1. 個別協商成立者:自協商成立起至清償日止。
  2. 個別協商毀諾者:自毀約日起再加3年,但不會超過個別協商約定的清償日。
  3. 個別協商後毀諾又清償者:自清償日開始加1年,但不會超過毀諾日開始加3年。
  • 更生、清算註記
  1. 自破產宣告日或裁定清算開始日起,揭露10年。
  2. 從更生方案完成日起註記4年,但最長不超過更生方案日開始起算10年。

什麼是債務協商?

當你還不出銀行欠款,又沒辦法利用整合負債,達到降低負擔的效果,這時候你可以向銀行申請:債務協商,申請”債務協商”的好處,能協助你將目前名下所有的銀行債務,包含信貸、卡債、車貸、房貸等,所有債務一次統整,每月僅需繳款一次即可

若銀行願意進行,會請債務人擬定後續的還款方案,銀行會跟債務人一起協商討論,只要協商通過便可以降低利率、延長還款年限、降低月付金等好處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是起因於民國94年的卡債風暴,為了能協助民眾盡快處理債務,避免因債務纏身而走上絕路,因而制定的法規,也簡稱為「消債條例」。

根據條例內容債務協商分成2階段:分別是前期的前置協商、債務協商,後期的更生及清算程序。

債務協商與債務整合的差別

(1)債務整合

債務整合是在申請債務協商前,可以優先辦理的選項,通常做法是向銀行或融資公司借一筆較大額度的資金,將利率較高、月付金較大的貸款優先還掉,是讓借款人減少還款壓力的好方式。

整合債務通常是將:卡債、信貸、車貸、機車貸款等高利率或高月付金的貸款,利用有擔保品的貸款(因利率較低、還款期限也可較長),來將其償還,以達到減降負擔的效果,最常見的方式為:申請房貸來整合其他種類的負債

進行債務整合的好處是可以維持良好信用紀錄,若整合成功更可降低還款壓力,藉此讓信用評分提升,常見的債務整合管道大致有銀行、融資公司、民間等三種。

(2)債務協商

債務協商通常是在債務整合申請失敗後,可以考慮的選項,具體作法需要視申請管道而定,個別協商是單獨向個別銀行申請前置協商則是向最大的債權銀行提出申請,由最大的債權銀行進行統整將負債整合,若這麼做的話聯徵將會被註記,未來信用卡及信貸都將不能申請

申請債務協商的優點在於:可以避免債務雪球越滾越大,導致貸款繳不出來,變成銀行的催收戶、呆帳戶,避免被強制扣薪、房產被查封,也能避免被資產公司不當催收,但有別於債務整合,債務協商的管道有銀行和調解委員會。

銀行部分僅能針對所有在金融機構裡的債務協商,法院部分則是所有的債務都能進行協調,包含民間機構的債務也同樣可以申請

若申請了債務協商後仍舊繳不出錢的話,建議可以盡快申請二次協商,因債務協商後如果毀諾,且未再申請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債權人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會強制將財產拍賣清償債務,不可不慎。

債務協商與債務整合比較表

整合方式債務整合債務協商
申辦管道銀行、融資公司、民間銀行、法院
聯徵分數可提升被扣分
信用卡及信貸可正常使用被凍結
最長年限7年15年

債務協商的種類

(1)個別協商

個別協商是指主動向單一銀行申請債務協商,可爭取調降利率與延長還款年限,有的銀行有可能提供一次清償方案,但也有可能只提供減免利息方案,這個方法也有限制,延長的年限不能超過剩餘的2倍或是13年、利率不能低於原貸款或同類型貸款的平均利率。

(2)前置協商

前置協商主要為向最大的債權銀行申請,再由這間銀行代表其他的債權銀行進行債務協商,後續也是統一將錢交由這間銀行處理,利率最低有可能為0%,最長還款年限為15年,但若是積欠的是非金融機構的債務,像是資產公司、當鋪等民間機構、民間私人的債務,需要向居住地的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申請。

(3)債務協商

若已經有遲繳紀錄,銀行在催繳的時候也會主動詢問是否要協商新的還款方案,由於已經有遲繳紀錄,聯徵已被大幅扣分,會較難申請到理想的還款方案,建議若有還款困難時,應盡快主動與銀行聯繫

(4)消費金融無擔保債務展延方案

這項管道主要是針對弱勢族群,只要在金融機構的消費金融無擔保品債務逾期3個月以上,且符合下列資格即可申請,可展延6個月,期間不收利息跟違約金

  • 還款困難的經濟債務人定義:
  1. 低收入戶
  2. 重大傷病者
  3. 中度身心障礙者
  4. 重大災害天然居民
  5. 近6個月內非自願性失業達3個月以上,且目前仍失業中
  6. 名下資產不得大於銀行總負債
  7. 未參與95年度銀行公會債務協商或前置協商
  8. 未聲請更生方案

什麼是消費金融無擔保債務?

消費金融意指個人消費性貸款(房屋貸款、汽車貸款、信用貸款、二順位房貸等)、微型企業貸款、信用卡、收單特店電子金流等金融業務。無擔保債務則是指其中沒有擔保品的項目,例如:信貸、信用卡等。

債務協商的流程

  • 最大的債權銀行提出申請,該銀行會出面召集其他債權人進行債務協商會議
  • 將前置協商要準備的資料上繳,並先行制定還款計畫
  • 審核資料,由最大債權的銀行收到申請後約25~30天,開始召開債務協商會議,會針對債務人的狀況,依照還款能力及還款計畫進行磋商
  • 依照個人條件確認核定還款年限及利率,依照還款期限訂出適用利率,1~5年為5%,5~8年為3~5%,8~10年為3%,10~15年為免收利息,需要注意實際利率仍需要以銀行結果為準,依照個案狀況不同會有不同結果
  • 若經過磋商後雙方對還款條件無異議,即視為協商成立,約45~90天,從下個月10日開始就依照協商的方式及利率還款
還款期限適用利率
1~5年5%
5~8年3~5%
8~10年3%
10~15年免收利息

※實際利率以銀行結果為準

前置協商的申請條件

想要申請前置協商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未曾申請過前置協商、或協商結果視同未請求者。
  • 有積欠金融機構債務且還款有困難者。
  • 5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小規模營業活動營業額在20萬以下的自然人。
  • 未曾參與95年度銀行公會辦理的債務協商或協商不成立者。

前置協商要準備的文件

  • 身分證證件影本
  • 前置協商申請書
  • 申請人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
  • 債權人清冊(金融機構聯徵中心、民間自行填寫)
  • 國稅局近2年綜所稅及近1個月財產清單
  • 近3個月薪資證明(薪轉證明或薪資單)
  • 勞工保險投保資料(勞保局申請)
  • 有金融機構出售債權給予資產公司者,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收齊以上資料後,掛號郵寄最大債權金融機構申請

債務協商失敗怎麼辦?

若申請協商不成立,可以向債權人申請文件證明已有經過協商但未成立,此時可以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程序:

(1)更生

要進行更生程序,與協商相同需要先提供一份清償計畫,法院會先向債權人確認意見,若過程未獲得多數同意,法院會依據債權人提供的資料決定還款金額,只要持續還款6年就可免除剩下的債務(免責),但若有自用住宅得延長至8年

但聲請更生需要注意,無擔保或無優先債務總額不得超過1,200萬元,這額度需要計算到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前一天為止,包括本金、利息、違約金都在內,還款計畫需要提出6年且至少每3個月還款一次的債務清償計畫

(2)清算

清算就是將名下的財產全部拍賣變現,將拍賣所得的款項依照比例分配給所有的債權人,清算完會視生活狀況裁定是否可以一筆勾銷(免責),若法院裁定不免責,仍然需要償還剩下的債務

這邊需要提醒,清算程序開始後,會開始限制債務人出境與居住地,法院也可以針對生活支出加以限制(禁奢),更有多達121項工作限制,如金融從業人員、保險業務員、建築師等職業無法從業,建議要申請執行前需三思。

債務協商後若毀約沒還錢會怎樣?

申請債務協商卻毀諾,銀行會認定沒有還款意願也沒誠信,很有可能就此成為銀行的拒絕往來戶,銀行更會對債務人開始進行強制扣薪1/3,更嚴重者還有可能強制扣押名下財產

若已參與「95年度銀行公會債務協商」或「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並成立者,若毀諾但還有還款意願,還可以再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但僅能一次為限

債務協商常見問題

Q最大債權銀行確認

A若不知道最大的債權銀行,可以直接向聯徵中心申請「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裡面會列出最大的債權銀行,但需要注意這邊只會列出金融機構的債權人,民間機構則無法藉此申請。

Q名下有房貸能否申請債務協商?

A可以,但需要符合下列條件:自用住宅是指債務人所有,供自己及家屬居住使用之建築物,若有二棟以上住宅只能擇一
自用住宅借款是指債務人為購買或建造自用住宅,包括取得住宅基地,以住宅設定抵押向金融機構借貸,且約定分期償還的借款,申請時逾期不可超過2期,且需要依照原契約條件繼續分期償還。
逾期未繳付所積欠的本金、利息、違約金等,須於剩餘年限按期平均攤還,逾期未繳付的本金,按原借款契約約定利率計息。

Q銀行是否會停止催收?

A最大債權銀行在收到債務協商申請後,在3個營業日內停止催收,但僅限無擔保債權。

Q若申請債務協銀行不理會該怎辦?

A依照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銀行有義務受理前置協商申請,若申請後超過90天雙方仍無法取得清償共識,債務人可以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Q若已參加過95年度的「銀行公會辦理之無擔保債務協商機制協商」,可以再申請前置協商嗎?

A基本上沒辦法但若有需求建議可向銀行申請「前置協商變更還款條件方案」,若已經毀約,建議盡速申請個別協商或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